搬離圍內祖屋租予外姓人
吳耀輝一家在1972年遷出衙前圍,搬到土瓜灣的自置物業,大廈有升降機。當時吳耀輝及兄弟已長大,家裡沒有廁所不方便。他認為搬屋初時感覺新鮮,毋須上公廁。當時他對祖屋沒有很不捨,今天的想法沒有改變。他認為因政府不容許祖屋拆卸重建,否則他們不會搬走。祖母初時捨不得祖屋,堅持留下,幾年後不慎跌傷,無法自理,才搬往土瓜灣與兒孫同住。搬出後3巷尾和5巷的屋租出,幾年後祖屋失修倒塌,幸塌屋前租客已搬走;5巷的租客是對面木屋的住客,因家中子女眾多,便向耀輝父母租屋,租金約120元,算是十分便宜,一租便幾十年了。
金字頂的祖屋
圖中央是3巷8號祖屋。 - 香港記憶團隊攝(2012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