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超鵬與市區重建局談判時,祖屋裡住著三叔和四叔的家人,三叔和四叔早已入住公屋,只餘三叔兒子仍住在其中1間祖屋。超鵬要求重建局安置住客,最後雙方達成滿意方案,三叔兒子獲安排上樓,並領取搬遷津貼。住客與重建局討論拆遷問題時,一般可選擇現金賠償或公屋安置,視乎個人意願。
圖為3巷12號祖屋的正門,地段編號4014。 - 香港記憶團隊攝(2012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