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實招手父親不願出售祖屋
吳超鵬家族在衙前圍有4個物業,其中3間是祖屋,相連並立於3巷,另有一個南邊街的舖位。父親是祖屋的業權人,遷出後讓三叔和四叔兩家居住。父親在1996年去世,當時長江實業已陸續收購衙前圍的村屋,由黃志恆出面聯絡村民,但父親對收購無動於衷。父親去世後,超鵬成為遺產執行人,1997/1998年他已移民加拿大,長實打長途電話找他,探討收購的可能。超鵬不急於賣祖屋,況且三叔和四叔的家人仍在村居住,賣屋將影響他們的住屋問題。當時長實已收購了全村約7成業權,根據香港法例,可提出全面收購。超鵬想了解長實的重建計劃,於是飛返香港與長實見面。
3巷的祖屋
吳超鵬家族的3間祖屋相連位於3巷,吳子芳、吳顯芳分別是他的父親和二叔。這張業權分佈平面圖由當時(1979年)的鄉長李富繪製。 - 李富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