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山分錢是維繫族人團結的方法,此習俗吳翰高族人保留至今。1957年前吳翰高一房每年祭祖兩次,即清明春祭和重陽秋祭,在衙前圍吳氏各房中,只有翰高祖有此安排。一年兩祭是吳佛全母親的主張,翰高祖有嘗產收租,母親認為藉着拜太公分錢,令族人有福同享。她希望翰高祖永久存在,維繫宗親情誼。
每年吳翰高祖的司理提取存款作拜山經費,扣除購買祭品的開支後,餘款分派族中子弟,近年每人可獲數十元。 - 吳佛全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