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,我被派到美國首都華盛頓的「美國之音」(Voice of America)深造實習。當地的同事知道我曾在同濟中學讀書,其中一位更告訴我同濟中學的霍逸樵校長是他的學生,原來我遇上了師公。他們都是嶺南大學的學生,到美國深造,畢業後留在美國從事廣播工作。多謝他們的指導,令我眼界大開。通常播音室的時鐘都會過高高掛在牆頭上,但美國之音的時鐘卻掛在牆腰上。我問他們為什麼這樣掛?他們說抬頭看鐘要花兩鈔鐘的時間,掛在牆腰上是為了節省時間。而他們用的稿紙是黃色的,是因為白色反光,而黃色養眼。由此可見他們的確是較先進和專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