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牌檔是生計?麻煩?文化?
街道空間的觀念改變中,以前政府容許低下層利用街道空間做生意,作為解決社會貧窮/失業的方法,政府以恩恤方法讓有經濟需要人士申領牌照在街上經營熟食,檔口有尺寸規格、用電措施,只容許有限度擺放枱椅,但實際是經營者視乎顧客流量和警察巡街情況,充份使用街道空間以最大化自己的謀生容量;不少牌主其實私下將牌照出租,經營者往往不是牌主本人。1970年代初,政府開始規管大牌檔的經營方式,以改善環境衛生為由,遷拆街上大牌檔,迫令經營者進入熟食市場營業,牌主可選擇結業或搬入熟食市場,選擇結業者可獲賠償,遷入熟食市場者要依牌照規限經營,租牌經營者卻無選擇權,只能被牌主收回牌照結業。以前油麻地區街道上滿佈大牌檔,觀乎早午晚夜宵四個時段各有不同食客,街市、大牌檔、燃料供應、消費者之間形成地區經濟關係,再觀乎食物的類別和進食形式,這亦是一種街邊飲食文化,有人說茶餐廳和粥店的出現是因為大牌檔走入店舖經營的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