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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二月十三日
香港許多洪聖廟在農曆二月十三日有賀誕活動,尤以上水河上鄉、西貢滘西洲、香港仔鴨脷洲,和大嶼山梅窩最為熱鬧,而大角咀的洪聖廟則提前以廟會形式慶祝,日期定於三月第一個星期日。有個別鄉村如西貢布袋澳,則在農曆八月十三日才慶賀洪聖誕。
洪聖大王
洪聖是何許人?香港流傳的說法指洪聖是唐朝番禺刺史洪熙,是一名清廉好官,對天文地理和數學甚有研究,曾設立氣象台預測天氣,造福漁民和出海謀生的商人,可惜過勞早逝,為表其功績,皇帝追封他為「南海廣利洪聖大王」。
但內地的民俗專家則有另一種看法,認為洪聖是南海之神,即廣東民間的「火神」祝融,廣州一間始建於隋朝的南海神廟,就是祭祀南海之神。歷代皇帝為了籠絡南方人,曾不斷給此神加封,包括「廣利王」、「洪聖」等,民間遂稱之為「廣利洪聖大王」。無論如何,洪聖應為水神,在香港所見的洪聖廟原本都是位於海邊或河邊。
河上鄉洪聖誕
河上鄉侯氏的先祖在明初已定居此地,至今已六百年。村內有居石侯公祠、洪聖古廟和排峰古廟,而洪聖大王被視為村中的守護神,每年洪聖誕是該村最重要的節日,除了上演五夜四日神功戲(二月初十至十四日),還在正誕日傍晚大排筵席招待眾人吃盆菜。
正誕日早上,河上鄉村民到洪聖古廟拜祭,接者戲班人員移師廟內演出「八仙賀壽」、「跳加官」和「天姬送子」等例戲,向神明祝壽。之後舞獅舞龍團體陸續到達,各展功架,將氣氛推向高峰。不過重頭戲還在後頭,就是搶花炮,這是華南地區少數仍然保存的同類傳統活動。
搶花炮
下午約一時,代表不同的舞獅會或花炮會的人聚集在廟前的空地,中央放置了一座炮架。當負責人燃點藥引,隨著一聲爆響,一支代表炮芯的竹管向高空射出,村民一擁而上,群起爭奪。成功取得某個炮芯的人,可以保存花炮一年,到明年還炮,同時附上燒豬、燈籠、花炮銀和香油銀等物品。大會每次發出七個炮芯,各冠以不同的吉祥名稱,例如大展鴻圖、龍馬精神,和生意興隆等,奪得花炮的人認為可帶來好運。
頭幾個花炮的爭奪最為激烈,之後因為有些團體已取得花炮而不再爭,以致搶炮的人愈來愈少。第一炮向來最受重視,每次還炮所附帶的物品和炮金亦最多,即使同村兄弟,亦因為所代表的團體不同而你爭我奪,有時更會發生口角。
花炮的簡化
在神誕慶典中舉行搶花炮活動,目的是把象徵神明的花炮分配給酬神團體供奉。傳統的花炮是一座用竹枝和紙張紮成的裝飾物,高二十多呎,中央放置神像或神位,周圍布滿了寓意吉祥的飾物。但河上鄉的花炮則簡化為一面「炮鏡」,上面寫上「河上鄉洪聖宮」,並無其他裝飾,目的是方便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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